各系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函[2016]40号)、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开展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(苏教法函[2016]1号)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全校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常识竞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,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各系组织初赛,推荐10名同学参赛。11月22日前填写参赛学生信息表(附件1),电子稿传至学工处王林老师。
二、竞赛时间
2016年11月29日晚7点,竞赛时间1小时。
三、竞赛地点
四号教学楼4114教室。
四、竞赛形式
笔试,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,50分;判断题20题,20分;简答题5题,20分,问答题1题,10分。常识范围详见《“学宪法讲宪法”常识竞赛题库》(附件2)。
五、奖项设置
根据参赛选手笔试成绩(60分及以上)排序,设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25名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学工处
2016年11月16日